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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、驾驶人员不系安全带怎么处罚?
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》第九十条,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、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,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。本法另有规定的,依照规定处罚。

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上 罚款200元、记2分

在高速公路或快速路以外 罚款50元、不记分

开车不系安全带除了罚款还要扣分

1、在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罚款50元,扣2分;

2、在高速公路或城市快速路以外的道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罚款50元,不扣分;

3、在高速公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罚款50元,扣2分;

4、123号令规定,对驾驶机动车在高速公路或者城市快速路上行驶时,驾驶人未按规定系安全带的,一次记2分。

二、副驾驶不系安全带怎么处罚?

副驾驶乘坐人员也应当使用安全带。副驾驶必须佩戴安全带的规定早在旧交规中已经有明确规定。凡是在副驾驶上不佩戴安全带的,执勤交警均可以对乘坐人处以罚款20元的处罚。

依据: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》 第五十一条 机动车行驶时,驾驶人、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使用安全带,摩托车驾驶人及乘坐人员应当按规定戴安全头盔。

1、在城市市区限速50公里以下路段驾驶机动车,乘坐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,经指出后立即改正的,口头警告;

2、(城市快速路是指--城市道路中设有中央分隔带,具有四条以上的车道,全部或部分采用立体交叉与控制出入,供车辆以较高的速度行驶的道路);机动车行驶时,乘坐人员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的,罚款5元;

3、车辆通行高速公路时,乘车人不按规定系安全带的,罚款20元;

综上,道路千万条,安全第一条。在行车过程中,一定要注意保障自己的生命安全,需要从每一个小的安全驾驶细节抓起。驾驶人员未系安全带,会受到罚款或记分的处罚,副驾驶人员未需要系安全带会受到交口警告、罚款等处罚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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